房产中介机构乱象也要专项整治
□ 童其君
7月10日下午,在遵义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召开了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房地产乱象工作会,提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单位要求,集中整治房地产中介,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7月11日《遵义晚报》)
房产中介市场竞争激烈,房产中介,顾名思义就是为房产买卖双方达成销售和购买而建立的一个平台机构,并有为买卖双方保证安全交易的义务。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房产中介不断优化自身,正如有关专家介绍,中介机构在房地产业中最具活力、最能反映市场行情,其重要性逐渐显现并得到了社会认可和政府重视。然而,某些房产中介机构却为了私利,有的欺瞒客户,低价房源多为“钓鱼”;有的霸王条款,隐瞒自身义务;有的吃完定金,再吃差价;有的巧立名目,违规收费;有的泄露客户隐私……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其后果虽有一些房产中介赚了个盆满钵满,其中一个又一个陷阱却使不少购房者和租房者防不胜防蒙受损失。
造成房产中介机构乱象原因较多,首先是行业门槛低,目前对于房产中介机构缺少严格的行业标准,一些未经注册备案的房产中介机构也能燃放鞭炮摆放鲜花“开张”,只需“一间门面,一些房源信息,几个人”就万事大吉了。其次是一些房产中介机构不讲诚信,不按规则出牌,利欲熏心,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引诱尽快成交,在各种媒介上发布虚假房源招徕客户。再一个是违法成本低,加上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大,让“黑中介”兴风作浪。此外,信息的不对称,房产中介机构始终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想维权困难重重,消费者对专项整治房产中介机构乱象的呼声很高,希望相关部门能将专项整治进行到底。因而,一方面,职能部门必须提高准入门槛,设计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发布虚假房产信息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必须重点监管、从严整治。另一方面,要建设维权的绿色通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实现综合治理。最后,房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单位可利用大数据为房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让失信者在行业内无立足之地。当然,解铃还须系铃人,房屋买卖双方和房屋租售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应主动查询房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敢于和“黑中介”说“再见”,勇于维护市场秩序,还购房租房人一个健康公平无欺的买房租房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