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检察院撑起生态“保护伞”

践行恢复性司法 矿山治理护新绿


□通讯员 邱颀

近年来,新罗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紧贴区域性生态综合治理,探索以“多元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办案机制,社会化防控治理,以问题为导向的专项监督”为内容的“三化一专”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全力护航辖区绿色矿山治理。

“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服务矿山修复治理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责无旁贷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坚决打好矿山修复治理攻坚战,在服务和保障辖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6月15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新罗区检察院检察长朱灿生如是说。

全链条监督筑牢“防火墙”

“当时,矿硐已修复的林地部分杂草丛生,种植的树木成活率低,影响矿山修复全貌……”日前,在阵雨的间隙,新罗区检察院生态部门的检察官黄彩霞再次来到黄某真非法采矿破坏矿山生态案的“叶婆坑”。

今年3月,新罗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便再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监督第三方治理公司按照要求,对复垦的植被做好为期3年的管护工作。

“在这个案件上,我们是上齐生态公益诉讼手段,之前的努力不能白费,恢复性司法绝没有终点。”黄彩霞告诉笔者。

办理该案时,新罗区检察院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圆桌会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矿山治理,持续开展跟踪回访,监督落实。圆桌会议时,被告家属现场缴交了全部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费13万余元,并在恢复治理后通过验收。而这次监督,让恢复性司法真正做到了全链条、无遗漏、无死角。

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不断推进生态修复常态化,联合区法院、矿管、煤管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工作长效机制的方案》《关于强化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并在后续案件处理中积极探索司法恢复性机制。

据统计,2012年来,该院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涉林案件适用常态化生态修复机制,办理涉及生态修复案件120件159人,督促案件当事人恢复植被1248.556亩,缴纳生态恢复履约金275.18万余元。通过调研及矿山回访,全区收到关闭矿山提交验收报告的矿山63个,已验收62个,复绿面积937673㎡。

常态化机制撑起“保护伞”

今年来,新罗区检察院着力打造“一河一检察官”生态检察升级版,紧贴辖区内环境资源分布及矿山治理现实,通过聘请相关行政执法人员、镇挂村干部、村两委成员以及村民代表等担任生态检察联络员,构筑“一室N点多员”的生态检察保护网,让绿色矿山专项治理有了强有力的抓手。

2019年3月,河道检察官根据走访获得的线索,调查发现适中进鑫基建石场停产后存在水土流失严重、影响下游小溪河流域水环境等问题,在采矿权人长期不履行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况下,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目前,该石场现建成排水沟200米,开挖简易砂土沟250米,植被恢复面积18亩,治理修复工作成效明显。

结合省检察院行政检察“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该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两个检察监督专项活动,新罗区检察院针对辖区8个“无人恢复的矿山”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2份,带动全区其他52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并促使矿管办向多家矿山企业催缴收取矿山生态恢复金1000余万元。

社会化防治编织“防护网”

位于翠屏山矿区一侧的龙岩洞公园,正成为新的龙岩旅游打卡地,而这也成了新罗区检察院在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中重要的宣传窗口。

在“龙岩洞”石灰石溶洞遗址保护区布置矿山治理微型宣传版面,合理利用原矿山遗留的石灰石原矿石,将生态案例、生态理念、生态文化植入区域范围,在该废弃矿山选址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检察教育基地,将涉案生态修复补偿金部分用于该基地异地补植复绿。

如何将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为大家所熟知?日前,新罗区检察院结合市政府在翠屏山关停矿区的水泥企业所在地立项开发“文化创业产业园”,协调市文旅产业集团,成立驻“文创园”检察服务室,为园内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挖掘“文创园”内保留的工业遗存文化内涵,联合市文旅产业集团,对废弃水泥建筑厂中的“筒仓”(立窑)加以利用,通过灯影技术等露天投屏,扩大生态公益宣传效应。

新罗区检察院积极推动生态法治宣传社会化,依托院“青年法制宣讲团”,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矿区、进校园、进乡镇等巡回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