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军官到法官

——记退役军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刘彬辉


□ 记者 方玉材 通讯员 丘建文 范启椿

2000年7月,他响应国家号召义无反顾投笔从戎。在部队,他长期战斗在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福州机场边防检查站情报工作一线,凭借过硬的业务素质,办理了三千多起偷越国(边)境行政案件,收集、整理的多篇信息、调研材料被省公安边防总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转发。2011年8月转业安置时,刘彬辉不顾家人反对毅然选择了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变的底色是忠诚

法学科班出身的刘彬辉从部队转业到法院后,第一份工作是书记员。他服从组织安排,从不叫苦叫累,迅速实现了角色转换。

上班时间,他打电话、发通知、做记录、归卷宗……书记员和内勤工作琐碎而繁杂,刘彬辉尽心尽责、忙碌地完成每一项任务。工作之余,他捧起法律书籍,如饥似渴地徜徉在法律知识的海洋里,并虚心向有经验、业务精湛的资深法官请教。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刘彬辉从书记员快速成长为助理审判员。2017年12月,刘彬辉凭借其过硬的业务素质,被遴选为第二批员额法官,实现了军官到法官的转变。

永恒的初心是为百姓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办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时,刘彬辉总是把当事人当亲人,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他用爱心、细心、耐心、公心处理了一大批疑难案件,使一个个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了及时帮助,使一个个讨要说法的当事人服判息诉。

为更好地分析总结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经验做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刘彬辉进企业、走基层、下车间,执笔起草了《关于建立维护职工权益新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一庭一室四制度”诉调衔接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全省率先联动工会组织共建维护职工权益“一庭一室四制度”,促进了社会反映强烈的某学校22名职工诉学校支付经济补偿金、16名农民工诉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等重大系列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解决,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新机制实施以来,龙岩两级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976件,调撤2290件,调撤率达57.6%。

2015年,针对龙岩市小额贷款公司案件多发态势,刘彬辉梳理了五年来辖区涉小额贷款公司纠纷案件,用“法眼”析成因、看危害,形成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促进准金额环境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为全市进一步管好用好小额贷款公司,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了决策参考。

一生的追求是公正

2014年,一起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广泛关注。原来,江某父子于2013年1月10日分别与刘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江某父子将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刘某,刘某在20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后江某父子依约将股权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而刘某却未依约支付转让款,江某父子因此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回转)并赔偿损失。一审判决后,江某对没有判决赔偿损失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

刘彬辉接手了这个棘手的案件。该案争议点多、代表关注高,能否妥善调处不仅事关当事人权益,也关系到人大代表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价。为此,庭审前他仔细阅卷、熟悉案情、理清思路;庭审时他主动邀请代表旁听、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明晰争议焦点;庭审后他虚心征求代表意见,不厌其烦地组织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工作作风、娴熟的庭审技巧、规范的阳光审判赢得了当事人和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案件最终调解成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院领导找到刘彬辉,准备将一起重大疑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给他审理,该案系被省高院发回重审,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且一方当事人因涉诉案件多,长期信访。刘彬辉二话不说,接下这难啃的“骨头”案。

为进一步核实案件事实,刘彬辉一次次冒着酷暑到施工现场,就双方争议部分亲自测量,一一核对。在双方对鉴定结论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他又组织鉴定单位、双方当事人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多次到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调取相关档案查阅、核实。原来一直不配合法院工作的高某某被刘彬辉的认真、细致、耐心打动了,开始同意调解。虽然某公司的部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但高某某心服口服。

据了解,自任助理审判员以来,刘彬辉共办结各类民商案件近600件,参与合议案件1800余件。先后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