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十九年的房屋被查封了,怎么办?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买一套满意的房屋是安居乐业的前提条件。然而,很多人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却时常发生矛盾纠纷。

这不,家住武平的潘先生就遇到了一个烦心事,其购买并居住了十九年的房屋竟然被法院查封了?

事情还得从十九年前说起......

2001年1月22日,潘先生与钟某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约定钟某将自己位于武平县城的一处房产转让给潘先生,约定转让价格为8万元。协议签订当日,潘先生支付了7.4万元,余欠购房款6000元亦于之后陆续支付完毕。

然而,因土地政策导致一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至今仍登记于钟某名下。后因钟某有被执行案件,武平法院查封了仍登记于钟某名下的该房屋。潘先生心急如焚,立即向该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

经法院审查,潘先生与钟某在房屋查封前已经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并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实际占有该房屋,应视为对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潘先生对未办理过户不存在过错。

据此,该院立即作出裁定中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