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处理交通违法?
□ 记者 张梓睿 王沐 通讯员 黄钟鸣
在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期间,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20年1月31日发布公告,暂停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其中,营运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于2月10日起恢复,其他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
那么,营运车辆车主去交通违法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应该怎么做,非营运车辆的车主如需处理交通违法又该如何办理呢?17日,记者就此采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
营运车辆处理交通违法应提前电话预约
据该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需处理营运车辆交通违法的营运车辆车主,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提前拨打所在县(市、区)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办理预约电话预约处理;二是前往窗口处理时,需要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单位确认驾驶人材料;三是一定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进入办事大厅后不要在办事大厅内聚集、聊天,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办事大厅。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或未佩戴口罩者不允许进入办理业务。”
非营运车辆可在网上办理
对于非营运车辆处理交通违法,该负责人表示,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福建交通罚没”“e龙岩”APP进行网上办理,其中“交管12123”平台处理根据当事人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记分,“福建交通罚没”“e龙岩”由车主本人提交,按规定非高清的可以不记分。
“使用‘交管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用户下载安装APP后,在【备案车辆】处进行车辆信息的登记备案,之后点击【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流程,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车主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选择好缴款方式后,点击确认进行缴款即处理完毕。”该负责人介绍,“需要注意的是,‘交管12123’可以处理用户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被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如果还没有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
至于使用“福建交通罚没”APP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用户同样需要登记车辆信息,登记完成后,点击所登记车辆选项卡,在弹出的对话框内选择网上预约处理违法,按提示输入车主身份证后六位后提交即完成预约,之后需等待一至三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在此之后,用户可通过APP首页出的【机动车违法】查看审核结果,违法状态显示“已处理未缴款”的违法行为即可进行网上交款,但该APP只能处理对交通技术监控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图像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记分,罚金在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和“福建交通罚没”APP一样,使用e龙岩APP或其微信公众号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只能处理对交通技术监控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或图像不清晰、不完整)的,不予记分,罚金在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用户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APP底部菜单【服务】,在【交通出行】模块中点击【交通违法处理】,选择【使用200元以下简易程序点击监控交通违法处理】,输入需要处理的违法车辆信息,点击提交即可,系统将自动转入交警违法系统处理。办理成功用户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农行E码通二维码缴款或通过“交管12123”APP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