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侥幸驾车返家 撞人逃逸被处拘役
春节期间,人流、车流量显著增加,更是要遵守交通规则的时候,可有些人还是存在侥幸心理,结果一不小心“翻了车”。日前,经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被告人刘某生是上杭县临城镇六甲村人。2019年11月12日19时30分许,刘某生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205线临城镇西南村路段返回家中时,碰撞道路右边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赖某春,造成赖某春受伤及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案发后,刘某生驾车逃离现场,后于当日被查获,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检验,被告人刘某生血液中乙醇合量为165.59mg/ml。
(记者 罗玉文 通讯员 林冰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