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停车位收费谁说了算?


【问】林先生:我所居住小区的公共停车位最近物业开始收费,这样做合法吗?

【答】蓝苏娟(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林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综上,如果是小区建筑内属于公共停车的车位,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想要收费必须经过业委会开会表决通过才行,否则这是违法的。 (通讯员 邱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