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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联”“防”强化诉源治理
——漳平市人民法院推进人民法庭乡村治理工作纪实
□通讯员 陈立烽 连云宏
今年以来,漳平市人民法院以推进人民法庭乡村治理工作,作为司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立足服务于基层社会稳定大局,学习和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永福、新桥两个派出法庭贴近群众诉源治理一线的优势,不断增强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诉源治理效果。
“动起来”:巡回法庭在身边
“多谢法官!我腿脚不便,特地来我家门口审理案件,解决了我的赡养纠纷!”12月12日,年近九旬的陈老太在轮椅上激动地对前来开庭的法官说道。
“这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原告陈老太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我们庭长立即决定启用巡回法庭,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新桥法庭法官助理曾锦秀介绍道。
为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漳平法院两个派出法庭成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偏远乡镇和中心村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点和巡回审判点,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发放法官联系卡,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法庭结合永福、新桥等乡镇电信诈骗、网络赌博重灾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田间法庭”、“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因地制宜开展好法制宣教、失范对象劝返等工作,力争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今年来开展巡回审判181件次,通过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办结138件,开展上门送达、巡回立案218次。
“联起来”:多方联动解纷争
永福、新桥法庭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等“七站八所”通力联动,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联系制度,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当事人,主动告知诉讼权利,提示诉讼风险。同时巧妙借助乡贤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调解资源,延伸法庭司法触角,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漳平法院加强人民法庭纠纷解决工作与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等的对接,建立多样类型的专业调解工作室,引入各种专业、行业性质的调解人员,配合法官团队,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和解纷方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过程中,努力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多主体的多元化调解机制,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无理的当事人输得明白,认法服判,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永福法庭庭长陈金友说道。
今年来,人民法庭收案339件,审结279件,结案率82.3%,调撤率50.1%,服判息诉率99.4%。
“防起来”:防范纠纷于未然
在多手段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永福、新桥法庭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协助村委会定期梳理、剖析辖区涉村委会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建房等民事案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参考。
永福、新桥法庭还尝试用现代即时通讯手段为辖区居民及时输送“法律养分”。根据人民法庭所辖乡镇,打造政法平台微信群,利用微信群,做好资源共享、沟通协调、应急预警、调处纠纷、普法教育等工作。
2018年5月10日,永福镇陈某和2名工友在拆除该镇一厂房厕所时,因土墙坍塌不幸身亡。虽然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和民调组织积极协调,但双方因为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陈某亲属多次到该工厂聚集闹事,致使工厂停工,影响恶劣。5月12日,永福人民法庭从微信群里获悉此事,主动介入,并提供大量法律建议,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方赔偿李某家属50多万元,至此案结事了。
“琐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矛盾不上交。”这是新时代背景下,漳平法院对“枫桥经验”的理解,也是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所坚持的思路。通过“动”“联”“防”构建网格化纠纷处置机制,把矛盾化解在网格内,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乡村振兴构建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