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余学斌同志代理龙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29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经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龙岩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余学斌同志代理龙岩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