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新政策实施一个多月,市民说——

“这是一个好政策,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

九月份,就诊医院变更手续办理人数已达14079人


□记 者 王沐 张梓睿

通讯员 胡卫国

上月1日,根据《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的通知》,我市开始实施门诊特殊病种新政策,该政策增加了市内同一门诊特殊病种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由原来的1家增加到2家;延长市内特殊门诊取药时限,一次处方最长可开具60天的药量……10月8日,记者了解到新政策实施后极大地方便了门诊特殊病种患者就医取药,截至9月30日,已有14079名参保患者办理就诊医院变更手续。

“这是一个好政策,真正为老百姓办了实事。以前隔几天就跑医院,不敢说,不敢问。如今不敢说变成了不用说,深入民心!”上杭的钟先生退休后一直住在龙岩市区,新政策前患有高血压的他经常要回上杭拿药,而现在他可以就近选择一家三甲医院和社区医院拿药,非常方便。连城的林阿姨在龙岩市区帮忙带孙子,偶尔回连城探亲,她则选择一所龙岩市区医院和连城县医院作为就诊医院,这样无论她在连城还是龙岩市区都可以拿药。

除了上述方便患者就诊的政策外,政策还调整了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和报销标准,首次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结核病规范治疗病种,重度抑郁症纳入重度精神疾病病种。城镇职工医保年度起付线统一调整为700元,不再依医院等级设定。职工医保甲类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90%、乙类病种报销比例上调为85%;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0%,重性精神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为75%。

此外,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在我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全市精神专科医院治疗,享受指定的药品全额报销政策。政策还调整了儿童康复病种报销标准,多病种儿童康复患者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24000元。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患者,若需要重新选定就诊医院的,于每年第一次就诊前到参保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门诊特殊病种转外就医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