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销会买到“问题商品” 参展商撤了怎么办


王女士:我家附近的商场一楼不久前开展销会,我妈在展销会上购买了促销的皮草大衣,买回来后发现皮草大衣问题多多,怀疑是伪劣产品,想去退换时参展商已经撤了,找商场,商场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把场地租借给参展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找参展商,与商场无关。请问,商场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么?

解答

刘应标(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王女士,您好!商场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是说,即使展销会结束、参展商撤展,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仍可向举办方、出租者进行索赔。您可以凭借购物凭证,依法向商场索赔。 (通讯员 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