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保健食品须醒目标明非药物

保健食品标示示意图(图片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健康,无疑是人们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而市面上存在的许许多多保健食品中,有不少就为了销量,夸大自身功效,将本只是具有一定保健功能的产品,形容得包治百病,让不少人,尤其是老年人上当受骗,不仅破财不说,还可能耽误治疗,影响健康。这样的现象,在2020年1月1日后,有望得到大幅度改善。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下称《指南》),2020年起全国所有保健食品须醒目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17日,记者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详细了解《指南》的内容及其将对保健食品市场带来的利好影响。
据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老严介绍,《指南》内容并不复杂,主要强调了3点:保健食品非药物警示语、显著位置清晰标注保质期、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老严说,“而针对很多消费者反映的保健食品保质期找不到、看不清、难计算的情况,《指南》要求,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某年某月某日“的方式清晰标注。”
老严告诉记者,《指南》对保健食品的消费提示包括: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具体来说,一是注意经营单位是否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二是我们有一个‘四不’的准则,消费者可以对照着检查保健食品的外包装来决定是否购买,‘四不’即坚决不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坚决不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坚决不买标签或者说明书上说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坚决不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还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