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债一身轻 赶快还了吧!

——新罗区法院执行工作两三事


□通讯员 简华良 谢梦娜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有些被执行人总是怀着侥幸的心理,拒绝还钱,最终给自己事业和生活带来麻烦,整天活在惊恐中,给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蒙上阴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日前发生在新罗区的两则执行小故事,在当地社会中引起一定反响。不少市民认为,欠钱不还,不但给自己事业添堵,也给家人带来麻烦,还是无债一身轻,赶快还了吧!

龙岩某土方石工程公司与林某,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新罗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支付龙岩某土方石工程公司尚欠的工程款28万余元及利息。林某于5月30日将工程款本金付清,但拒绝支付调解约定的利息(约4万余元)。于是,龙岩某土方石工程公司向新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罗法院执行干警依法通过全国及全省司法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互联网银行账户、工商、车辆、证券等项进行查询, 发现被执行人的银行及财付通账户(微信钱包)有余额并予以冻结。虽然被冻结的金额只有107.57元,但给林某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与不便。林某随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微信账户被冻结后,跟别人谈生意,连订金都发不出去。大热天里,想买一瓶矿泉水喝都困难!”表示愿意马上履行还款义务,让自己轻松上阵,重新创业。

“我要结案,越快越好……”最近,新罗区法院执行局迎来了一位急匆匆的被执行人,一直催促经办法官帮他办理还款手续,希望能马上结案。

原来是2013年新罗区某村民委员会与倪某翔、倪某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新罗区法院判令倪某翔、倪某清向该村委会支付承包款60010元、租金14400元。因倪某翔、倪某清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该村委会遂申请强制执行,新罗法院依法将倪某翔、倪某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前一段时间,倪某翔之子在参军入伍政审过程中得知失信情况将作为入伍服役和现役、预备役军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并向倪某翔反映此事。为了避免影响儿子参军入伍以及未来前途,倪某翔主动向该村委会履行了全部义务。于是,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新罗法院办理结案。

“解决执行难,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让被执行人的行为无处遁形。”9月11日,接受采访时,新罗区法院专委池科升对笔者如是说。据悉,为了形成执行工作的全方位高效运行,龙岩市新罗区于去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共计30余个部门的35项内容,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通过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措施使得失信被执行人从业、评先、受奖、消费“处处受限”,想赖也无处可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