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醉驾作伪证终害己


为他人前途着想,上杭一男子作伪证包庇醉驾,不料却害了自己。

2018年10月5日,上杭步云男子张某铭酒后驾驶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责任,找来同村男子罗某荣冒名顶替。罗某荣在明知张某铭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下,与张某铭合谋作伪证,于2018年10月19日按事先合谋好的情节向公安机关做虚假陈述,谎称发生车祸当晚小轿车由其本人驾驶,意图掩盖张某铭所犯罪行以逃避法律制裁,干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上杭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罗某荣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而为其做虚假证明包庇,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荣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通讯员 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