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高速 司机被吊驾照并罚款
本报讯(记者 刘菲菲 通讯员 郑小红 蓝晓莉)小车已经连续多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司机依然开着它上高速,近日被交警查获。民警除了对该车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外,还对该车司机依法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
6月19日9时许,龙岩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上杭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未粘贴任何检验合格标志的小车,遂将其拦下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行驶证上检验有效期只到2008年9月30日。
经过民警核查,涉案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2006年9月28日,检验过一次后连续多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该车当前状态为“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
该车驾驶员林某称,该车辆是2006年在广州购得,2008年将车开回上杭才溪老家使用,但因自己常年在广州上班,车辆平时几乎不开,想着车辆外观较新、车况良好便没有按期检验。今天,他之所以开车上高速是因为孩子生病,想去县城看病。
“我还特地问了朋友,都说未年检只是扣3分、罚款就可以了的,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当林某被告知其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处罚,该车将被强制报废时,林某追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