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营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形成社会合力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强化统筹协调。各级人民政府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要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将整治任务细分到每个具体环节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攻坚力度,认真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强化推进实施。以季度为时间节点,阶段性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和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清理整治和巩固提升,每季度前两周内按要求报送上一季度整治成效。

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生态云平台、无人机、卫星遥感监测信息系统、水源地遥感执法APP等先进技术和设备,加快实现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自动化、信息化,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隐患、查明问题、解决问题。

强化督促指导。对问题整治实时跟踪、把脉问诊、科学研判、精准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及时纠正整改偏差。

强化公众参与。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公开报道一批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保障落实。加强科普教育,提升公众参与意识,推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成为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全民行动,积极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记者 曾志明 罗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