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豁免清单公布
本报讯(通讯员 廖志添)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简政放权,5月29日,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豁免清单。凡列入豁免清单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不需要再到市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要求项目业主严格遵守有关建设标准等规定,对规模、投资进行控制,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市发改委公布的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豁免清单具体如下——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豁免清单指经省、市、县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计划)中已明确的项目和经省、市、县政府批准的投资工程包项目以及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建设内容或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豁免清单指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公厕、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车站(亭)、单纯的路面改造以及城市道路和桥梁维护、修缮、整治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豁免清单指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8米、功能简单、技术要求单一的建设项目以及小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