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房地产调控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放宽落户问题,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表示,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陈亚军介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重大进展。已有9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但截至2018年底,仍有2.26亿已成为城镇常住人口但尚未落户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中65%分布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基本上是大城市。因此,要解决好落户的问题,需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动,需要推动大中小城市放开放宽落户限制。

放宽落户限制绝不能搞选择性落户。陈亚军说,“在城市长期就业、工作、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举家迁徙的,还有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这些重点人群才是落户的重点。”

发布会上,对于记者提出“《意见》中放宽落户限制,与超大、特大城市调控人口规模相矛盾”的问题,陈亚军说,放宽落户不等于放松对房地产的调控。

管户籍制度怎么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是必须坚持、不能动摇的。陈亚军强调,要始终把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这个底线坚持好,城市既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的住房需求,同时又要坚决避免投机者借机“钻空子”,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消除城市落户的限制并不是放弃对人口的因城施策。陈亚军表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更多地通过优化积分落户的政策来调控人口。

《意见》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村集体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