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新植景观木 被拘五天悔已迟
日前,连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破坏造林成果的案件,该案当事人李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3月14日,连城县林坊镇李丰村委会报称镇政府在该村“草洋尾”山场实施的美丽乡村景观林建设项目遇到个别村民阻挠,3月12日植树节当日上午种植的景观林被毁。接报后,民警迅速出警。经查,李丰村民李某前些年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在村集体所有的“草洋尾”山场种植一小片果树,去年春季因他人扫墓引起火灾被烧毁;今年年初,村委会决定在该山场建设政府的景观林项目,并在村里多次公告,要求村民不得在林地上擅自抢种、圈地;但李某依然认为以前种植的林地属于自己所有,3月12日下午到该山场时,李某发现政府已种植树苗后当即将树苗折断36株。
经林业部门认定,李某损毁的树苗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396元。森林公安当即报经县公安局批准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在民警的法律及政策宣传下,李某终于意识到其违法行为带来的恶劣社会影响,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记者 池银花 通讯员 孔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