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达补助资金2302万元

涉及龙岩3个县份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蓝明丰)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择优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市、区),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拓展农户增收渠道,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方案确定永泰县、武夷山市、浦城县、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古田县7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各地将围绕秸秆科学还田、饲料化利用、高值化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先进技术落地应用、资源台账管理六项重点任务推进相关工作,稳定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持续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整体水平。

方案明确,项目补助对象为从事秸秆“五化”利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个人。目前,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2302万元已下达至各项目实施县,专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开展,保障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