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出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承担?
【问】简先生:我儿子今年从学校毕业还没找到工作,我就让他到某平台注册成为配送员,完成配送任务后,平台会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有一天我儿接到该配送平台的订单后,就出门去送货,在路口与横穿马路的大爷撞倒。经交警认定,我儿车速过快没有注意观察,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爷违反规定横穿马路,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之后,大爷花去3万元的医疗费,要求我儿赔偿。我想请问一下,这笔费用由谁承担呢?
【答】张丽萍(上杭县检察院检察官):简先生,您好。从您说的情况看,该配送平台与您儿子之间建立了雇佣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交警认定,您儿子在事故中存在着重大过失的。因此,大爷花去3万元的医疗费中除了他自己要承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您儿子与该配送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通讯员 吴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