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筑屏障 共护安澜

——龙岩与梅州跨省协同制定实施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实践探索


龙媒体记者 罗焕辉 施薇 通讯员 邓琳

2026年2月3日,福建省气象局下发《关于2025年全省气象部门管理创新工作的通报》,将《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列入2025年福建省气象部门管理创新工作项目。此前,中国气象局减灾服务司正式印发通知,向全国推广福建龙岩与广东梅州暴雨灾害区域协同应对的先进经验,二者的跨省协同立法实践成为全国可复制的样本。

作为全国首部气象领域跨省区域协同立法成果,《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施行以来,是如何以法治之力打破行政壁垒,以协同之策守护汀江—韩江流域安澜,获中国气象局副局长毕宝贵“细化实化可操作”的批示肯定,在跨区域自然灾害联防联控领域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闽西样本”的呢?2月上旬以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了解。

应势而生

以法治回应灾害治理时代命题

龙岩地处福建西部,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亚热带季风气候与复杂地形交织,让这里成为暴雨灾害高频发区,近30年来,当地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中,超90%源于暴雨。2024年“6·16”特大暴雨致使8286处地质灾害集中发生,房屋倒损万余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2.2亿元。

“两地境内山区众多,暴雨天气下,特殊地貌极易诱发山洪、地质灾害,且灾害影响跨越行政区域,形成跨区域治理难题。”龙岩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彼时,龙岩与梅州属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因缺乏跨区域协同机制,预警信息传递滞后、应急响应衔接不畅,行政壁垒成为灾害防御的“中梗阻”。同时基层防御短板突出:基层干部权责不清难果断决策,群众转移无刚性依据,物资储备和经费保障更是捉襟见肘。

灾害无情,法治有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龙岩灾害治理指明方向。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频发的新形势,以及群众对生命财产安全的更高期盼,单纯的凭经验防控已难以为继,亟需通过立法构建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灾害防御体系。

《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出台,正是对这一时代命题的有力回应。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探索区域协同立法”部署的具体实践,条例实现了灾害治理的三重跨越: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变,打破“灾后补救”传统模式,构建“灾前预防—灾中响应—灾后重建”全链条防控;从分段治理向流域共治转变,破解行政区划限制,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协同联动;从经验防控向法治防控转变,将成熟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为灾害防御提供刚性保障。这也是龙岩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更是以法治思维破解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难题的勇敢探索。

多级联动

以区域协同实现同向发力

2024年8月,龙岩、梅州两地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深入交流立法重点难点后,正式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为两地协同立法筑牢制度根基。双方创新“同步起草、同步调研、同步修改、同步论证、同步审议、同步报批、同步施行”的“七个同步”工作法,有效保障立法质量,构建起长效区域协同立法机制。

“两地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合调研,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始终保持同步。协同立法的过程,是凝聚两市共识的过程。”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国文表示,条例较好地解决了跨省协调与制度难以统一、流域治理与行政壁垒冲突、基层落地与责任担当风险等问题,为基层各部门防御暴雨提供了参考样本。

在草案起草阶段,记者了解到,两市构建了部门联动起草体系,坚持“同向发力、精准对接”。龙岩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草案起草工作,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和论证修改,同时与梅州对应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围绕暴雨灾害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启动、资源调度联动等核心需求,同步梳理共性问题、起草草案文本、完善条款内容。

多级联动、同步调研,是此次协同立法的鲜明特点。两市密集开展互访调研与专家论证,稳步推进协同立法各项工作:2024年11月,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赴梅州协同调研;12月,两地联合举办线上专家论证会,为草案完善提供专业支撑。2025年,两市深化“同步”举措,4月闽粤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岩、梅两地联合调研指导;5月龙岩召开首次立法协商专题座谈会暨行政处罚论证会并与梅州共享意见;6月龙岩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支持下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省直多部门意见,推动条例协同衔接。

审议期间,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公开征求意见,赴新罗、永定、上杭、武平、长汀、连城等县(区)和气象、应急、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部门开展调研,并与梅州同步推进审议环节各项工作,确保进程一致。

“目前两部条例已同步施行,两地实现预警信息、水文数据实时共享,有效破解了省际交界处‘信息洼地’难题。”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求同存异

以创新铸就跨域立法标杆典范

在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立法档案中,厚厚的条例草案修改稿,见证着这场立法创新的艰辛与执着。这部历经10余次重大修改、汇集180余条意见建议的法规,以多项突破性创新,成为全国区域协同立法的标杆,更创下两项重磅纪录:全国首部灾害防御类区域协同立法、闽粤两省首部跨省设区市协同立法。

不同于以往协同立法简单“复制粘贴”的模式,龙岩与梅州创造性采用“协同专章+特色内容”的结构设计,在两部条例中设置内容一致的“区域协作”专章,明确联合预警、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核心机制,同时结合各自灾害特点保留差异化条款,实现“协同不盲从、特色不脱节”的有机统一。“协同立法最难的是找到‘最大公约数’。我们累计打磨草案数十个版本,就是为了确保草案既贴合两地实际,又具备协同可操作性。”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黄鹏坦言,仅水工程调度信息共享条款,两地就反复协商20余次。

制度设计上,条例构建“区域协同+流域治理”双轨驱动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基层、区域、人大“五维协同”体系。顶层建立汀江—韩江流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重大事项;气象、水利、应急等核心部门共建监测网络、共商风险处置;基层实现相邻乡镇、行政村前兆信息共享、应急演练共办、资源设施共用;两地人大通过联合调研、执法检查强化监督,确保机制落地。

针对山区灾害防御特点,条例推出多项制度创新:明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三级责任制度、气象水文等多部门联合预警制度,确立汀江—韩江流域联防联控协作制度,创新设立基层先期处置权制度、基层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直达制度,建立重点领域精准防控制度、全要素防灾保障制度和刚性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这些创新获国家层面高度认可,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宋善允批示其“为跨区协同立法开了个好头,可总结推广”,成为全国气象灾害防御领域的标杆。

民呼我应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闽西生动实践

“立法不是坐在办公室里拍脑袋,而是要走到田间地头听民声。”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炎洪的这句话道出了《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的核心遵循。从立项到出台,这部法规的每一条款都植根于民意,每一项制度都源于实践,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

立法立项之初,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出发点。为让立法更接地气,立法团队开启全域“问计之旅”,深入7个县(市、区)23个乡镇,走进受灾群众家中、田间地头,召开30余场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村民代表、行业专家的意见。上杭县庐丰畲族乡群众反映现在手机普及率高,应加强短信预警的作用。鉴于此,条例第十五条明确,对重大暴雨灾害预警信息,电信运营商应当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灾害预警区域内的手机用户及时发送。永定区湖坑镇基层干部提出,在极端暴雨天气下,要让基层能够第一时间自主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暴雨洪涝灾害损失。为此,条例第十九条创新设立基层先期处置权制度,提升了基层的应急响应能力。

龙岩与梅州两地组织立法团队开展联合调研,赴永定、广东蕉岭等交界区域实地考察。在梅州平远县与龙岩武平县的联合座谈会上,两地村民代表“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实现信息、通信、交通、救援队伍等资源共享”的建议,最终被写入“区域协作”专章。立法过程中,两地还通过人大官网、地方媒体等平台公开征求意见,组织20余次专家论证会、立法协商会,吸纳民主党派、立法咨询专家等各界建议46条,让法规既符合法治精神,又贴合实际需求。

法规的实施过程,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延伸。龙岩建立“县—乡—村—户”直通的预警传递机制,通过应急广播、敲门入户等方式,让预警信息覆盖每一个角落;将防御责任纳入村规民约,城市社区组建应急志愿队伍,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防灾减灾;两地通过组织代表联合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跟踪法规实施情况,收集群众反馈,形成“立法—实施—监督—完善”的闭环,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灾害治理领域落地开花。

山高水长,法治护航;风雨同心,安澜可期。从应对暴雨灾害的现实迫切需求,到闽粤跨省协同立法的创新实践,再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践行,《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的出台与实施,不仅为龙岩筑牢灾害防御法治屏障,也标志着其探索的跨区域灾害防御全链条治理模式将为全国提供重要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