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举措”彰显“大担当”
我市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须提供证照复印件
本报讯(通讯员 董美英 徐进)“不要提交复印件材料就办结好,真的太简便了!”近日,李女士到武平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个人提取公积金,偿还其建行龙岩分行的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当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告知职工只需提供相关证照即可办理时,让原本还在纠结要复印哪些材料的李女士感觉惊喜又轻松。
今年8月25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取消收取提取业务办理材料复印件,使用电子影像采集系统留存电子档案的决定。此举措提高了公积金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政务办理效率。
与此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全市业务办理中在管理系统能调取生成电子证照的情况下,市民无须提供材料,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以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措施推进“惠民公积金”政务效能提速,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精准服务质量,打造公积金金牌岗位,助力公积金高质量发展贡献“龙岩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