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施薇 通讯员 刘伟兴)6月5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检查组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泽亮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高丁博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漳平市、新罗区部分企业和行政服务中心,以及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厦龙合作区招商服务中心,围绕市场环境建设、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权益保护及法治保障等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详细了解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存在的短板弱项,面对面倾听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和诉求。检查组还召开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要在认识上再深化,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抓好各项工作。要在职责上再细化,对照工作职责和《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和责任,压实工作任务,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要在服务上再优化,紧扣市场需求,主动靠前服务,创新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激活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