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夜经济”激发消费新活力


刘永良

“夜经济”,是一种基于时间段划分的经济形态。一般来说,指从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所发生的三产服务业方面的商务活动,是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市经济在第二时空的进一步延伸。

据商务部发布的《城市居民消费习惯调查报告》显示,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的消费额占比超过全天的50%;旅游人均消费的贡献方面,夜间消费是白天消费的3倍以上。

可见,“夜经济”是城市现代化水平、城市活力和消费繁荣程度的重要体现,是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质量和投资环境的“晴雨表”。然而,“夜经济”目前存在业态相对单一、产品同质化严重、消费者体验感获得感差等问题。那么,应该如何充分释放“夜经济”活力,助推“夜经济”的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3个方面激发“夜经济”消费新活力。

要注重地域文化,以“夜经济”打造城市新名片。“寻常生活客自来,万丈红尘最温暖。”加快“夜经济”发展,应坚持专业化、差异化、特质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自身地域文化特色与优势,加强民俗传承,注重打造“小而特”品牌项目,推动地域传统文化、居民文化与“夜经济”发展模式深度融合,做大夜间消费“菜单”,避免“千城一面”。比如,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的“酒吧夜经济”、马栏山的“明星粉丝夜经济”、扬帆小区的“地摊夜经济”,以橘子洲烟花、文和友龙虾、德思勤24小时书店等为代表的“休闲夜经济”,不仅带来了城市烟火气,更是塑造城市灵魂的重要元素。

要强化科技创新,以“夜经济”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在发展好小吃街、大排档等传统夜间经济的同时,应洞察并满足消费者在文化、旅游、文娱、创意、会展、体育、康养等方面的新需求,更多依靠现代科技,推动“夜经济”创新场景、内容、功能、业态,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以创意和科技为支撑,打造夜经济新业态和新产品,鼓励发展沉浸式演艺、脱口秀等年轻人喜欢的夜间文化休闲产品。依托当地展览馆、文博场所,定期开展主题展览,引入沉浸式展览内容,丰富夜间文旅业态。鼓励文旅综合体、特色小镇、商圈等结合各自特色,开展特色化、沉浸式、互动式光影秀和光影展等。

要健全体制机制,以“夜经济”优化城市营商环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开放包容”原则,建立健全发展“夜经济”的体制机制,大力营造活跃有序的夜间经济环境,切实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核心商圈、街区延长营业时间,建设一批24小时图书馆、24小时工作空间、24小时便利店。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在“夜经济”核心区域实现5G、WiFi全覆盖。在夜间项目周边提供餐饮区、休息区以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增加警察巡逻站岗,保持夜间交通与游人安全,营造良好有序的消费环境、营商环境,不断打造“夜经济”的“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