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罗焕辉 通讯员 翁远新 卢雨江)5月14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检查组开展《龙岩市客家文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副主任张子平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副市长许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

检查组深入永定、上杭、武平、连城和长汀等地,实地察看初溪客家土楼、客家族谱、闽西汉剧、芷溪花灯、三洲古镇等客家文化遗产,深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听取进一步推进《条例》实施的意见建议。检查组指出,深入实施《条例》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客家文化,擦亮客家文化品牌,真正让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具有重要意义。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结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客家文化保护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对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保护为先、保护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效能,深化保护工作。要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升客家文化内涵价值,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客家文化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要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客家文化资源的价值,加大文旅融合发展力度,努力做好历史文化活化利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