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包商家收款码 “躺着收钱”被判刑
近日,经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申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新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24年9月某日,新罗区某菜市场一摊位商户发现一早卖出的货品款项都未进账,便查看顾客的付款信息,发现支付页面上显示的收款人竟不是自己。经过检查,该商户发现摊位上的二维码不知何时被覆盖了一张陌生人的收款二维码,一早辛苦赚的钱全落入了别人的腰包。该商户立马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将被告人申某某抓获归案。
原来,申某某欲“躺着收钱”,趁商家不注意时,将事先准备好的收款二维码粘贴在商家的收款二维码之上,以此窃取顾客通过扫码支付给商家的钱款。经查,申某某通过上述手段在龙岩、宁德等地市多家菜市场摊位及沿街店铺连续作案,累计盗窃金额1万余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故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