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总工会发出今年首份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依法规范用工 维护职工权益
本报讯(龙媒体记者 梁熙 通讯员 邓春英)当前正值春节后返岗复工高峰期,龙岩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近日发出今年第一号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全市各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要依法招用劳动者,不得对恋爱、结婚、生育、性别、民族等进行就业限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平台企业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要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如实告知劳动者相关岗位要求、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报酬等基本情况;要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要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情形的在用工之日起30日即办理登记并足额缴纳社医保,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提供商业保险等保障,各种书面或口头约定“工伤自负”、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均不具有法律效力;要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依法及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依法依规保障女职工“五期”权益,科学设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办法;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辞退员工应及时通知工会;要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倡导新就业形态行业就薪资、劳动强度等问题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通过平等协商和谐劳动关系,调整职工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与职工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