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省内购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曾燕福)“一人购房可以全家帮忙啦!”1月20日,我市发布省内购房公积金提取代际互助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省内购房公积金提取代际互助政策属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房时间需在该政策执行时间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住房)的以取得新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准。

购房提取代际互助必须先提取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购房人及配偶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账户余额。如果配偶方不是所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则不得提取配偶方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申请提取支付首付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申请提取支付购房款的,所有提取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额度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