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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迎来新规
每天的上下班时间,出行方式的选择总会令很多人感到头疼。开车太拥堵,坐公交人多,骑自行车太累,走路又太慢......灵巧的电动自行车就成了很多人的首选,骑上它自由穿梭在七拐八弯的小巷子里,就好像远离了堵车的痛苦。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其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多,逆行、闯红灯、超载等等,导致事故频发,危险重重。
这次龙岩正式出手了!为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服务管理,龙岩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迎来了新规,即《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标准。以下是该条例的一些重点内容: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并且需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通行,服从交通指挥。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拼装、加装、改装等行为,这包括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换限速装置,加装车篷、伞具等影响通行安全的装置等。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时,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将设定相应的罚款。例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处以二十元罚款;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五十元罚款并责令拆除等;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将处以五百元罚款......其他更多详情请扫描微信二维码了解。
《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不仅有助于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识,也能为文明出行奠定基础,希望每位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都能遵守新规,安全驾驶,让我们的城市道路交通变得更加安全有序!让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文图源自“龙岩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