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激活农业经济“新活力”


融媒体记者 刘玉荣 通讯员 麻小洁

乡村要振兴,产业发展是关键。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桥梁纽带,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领农户专业化生产、撬动乡村振兴上具有重要作用。

如何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我市乡土专家、市政协委员廖雪涵提出相关建议。

廖雪涵长期扎根乡村,具有丰富的农业创业经历。她表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发展的困境亟待破解。一方面,近年来全国种养业政策变化调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有一定影响。在用地政策方面,2020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发布,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等。这些政策的调整,对种植业中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林果业类和养殖鱼类方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打击颇大。近年来,“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和规定,不得在可养区以外养殖猪、羊等畜禽”“不得利用基本农田挖鱼塘及利用河道水库网箱养鱼”“不得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等相关政策的调整,也使从事上述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解散退市。

另一方面,当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意识较弱,合作水平较低。廖雪涵介绍,大多数合作社在技术上、管理上、销售上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有的还是单打独斗,各顾各的,没有形成合力;有的会进行简单的交流,但是涉及重要技术和销售渠道时会有所保留;有的只是把合作社当作一年三两次集会的组织等等,没有深入去研究探讨种养技术,没有深入去分析市场行情,没有深入去总结产加销经验教训,导致产品的形状、品质、产量、价格等等参差不齐。

针对以上现状,廖雪涵认为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时调整种养技术模式,并充分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特点,适度调整种养规模。对于种植业,果树种植要充分利用老果园进行提升改造,新植果园则应选择普通耕地和未利用荒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仙草等中药材要探索林下种植或大田半年种植、半年种稻的新模式。其他经济作物也应探索农田轮作、套种、间作等方式,如烟稻轮作,即上半年种烟草、下半年种晚稻,又如百香果和花生或大豆等的间作,即一垄种果一垄种花生大豆。养殖业方面,则应严格执行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新挖鱼塘,不得在禁止网箱养鱼的河域水库进行网箱养殖,应积极推广稻田养鱼、稻田养蛙等种养结合新技术,让产业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相适应。她还认为,地方政府部门也应及时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转产转型。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上,她建议强化联农带农,构建利益共享机制。以市场运作为主要方向,强化市场主体的能动性,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农带农机制,如社企联合、社社联合、社村(居)联合,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意识,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的自我发展能力。社企合作上,可通过生产资料(即资产入股、技术入股、土地经营权、林权入股等方式,主动融入农业龙头企业,借助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优秀的人才队伍,良好的销售途径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在社社联合方面,可发展联合社,让各社之间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各自发挥优势,使各社都得以长足发展。如种植水稻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种植水稻从育秧整地、播种喷药到收割归仓,每个环节都有农机的身影,体现社社联合的优势。

此外,廖雪涵还推荐社村(居)联合、社农联合等模式,以联农带农、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为目标,推动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服务、共建特色产业、共育经营主体、共创服务平台,推动村集体经济壮大、农民增收,真正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让农村有看头、农业有干头、农民有劲头、日子有奔头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