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二十号
《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7月29日由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于2024年7月29日由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