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法拍店铺 拒不搬离获刑


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占住法拍店铺拒不搬出,9月5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漳平市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张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处罚金1000元。

2012年,陈某与张某夫妻二人因生意周转问题,向刘某借贷19万余元,因生意不好一直无法偿还。2022年,刘某先向漳平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陈某、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又申请强制执行。因陈某和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10月,漳平市法院裁定拍卖、变卖张某名下某店铺,限令腾空店铺,但陈某、张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腾迁。漳平市法院陆续对其发出《迁出公告》《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等法律文书,陈某、张某仍未主动腾退店铺,直至2023年8月,陈某、张某被漳平市公安局传唤到案,才将店铺腾退。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在负有生效判决、裁定执行义务的情况下,拒不迁出涉案店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结合自首、认罪等情节,漳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通讯员 詹凌燕 谢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