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暨第二批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林加涛 钟德强)21日,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暨第二批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汪志红宣布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暨第二批县级交叉巡察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紧盯高质量工作目标,围绕“两个更加”要求,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力有效落实好巡察任务,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这一生命线,抓住特点、紧盯关键,把握共性、区分个性,把“准”的要求贯穿巡察全过程,极端负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监督。要高质量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用好“审巡纪”联动监督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行业监管协同发力,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精准有效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推动市县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深化“上下联动+提级交叉”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深入发现系统性、领域性问题。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毫不松劲抓实党纪学习教育,不断锤炼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巡察干部队伍。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主动接受监督并切实担负起抓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对标对表、更加自觉接受“政治体检”,始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高标准配合巡察开展,强化立行立改、更大力度回应群众期盼,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按照市委部署,本轮分两批次对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县(市、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提级交叉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