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罗焕辉 通讯员 陈湘祥 江晨)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副主任阙朝阳、张琼珊、钟勇强、陈泽亮、苏炎洪、李达武,秘书长张亮春和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修洪、詹崇仁,市监委负责人,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明聪,市检察院检察长卓先发,市人大各专委会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调要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带头到基层一线开展宣讲,迅速兴起学习热潮。要主动对标对表,紧扣市委工作部署,以法治方式助力我市十项重点改革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深化“闽西实践”,推动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三争”行动,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财政科技支出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龙岩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聚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关于检查《龙岩市奇和洞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和《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市六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事项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龙岩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决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其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议案、法规案、报告、决议草案、人事任免事项等;召开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法规草案提请表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