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跳交际舞受伤 舞伴是否承担责任?
【问】李先生:我的母亲是一名跳舞爱好者,前段时间在公园里和其他人一起跳交际舞时,因为转圈摔倒了,住院花费了3000元,请问一起跳舞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陈伟(新罗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先生,你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你的母亲是一名跳舞爱好者,应当对跳交际舞存在的潜在伤害风险有所预见,她自愿参加公园的跳舞活动,行为构成自甘风险。如果无法证明一起跳舞的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需要自己承担责任,不能要求一起跳舞的人赔偿。日后在参与跳舞等运动活动时,需要注意提高安全意识,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远离风险行为。
(通讯员 赖紫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