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石芳 通讯员 陈湘祥)日前,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定》。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委提出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0条政策举措”落地落实的具体行动,对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和保障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是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推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决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聚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立足龙岩实际,提出了坚决扛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使命任务、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困难和问题、全力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等三个方面11条措施,进一步促进优化市场、法治、政务、人文等环境,强化政策引导,增强内生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聚能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