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公安发挥“机制+站点”作用

救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春波 曾昭伟)近日,上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发挥“警长+林长+N”联合协作机制作用,联合救助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

当日,辖区村民在河坝旁草丛中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翅膀还未长齐。村民觉得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便将该猫头鹰送至步云梅花山生态警务室,希望获得有关部门的保护。民警接警后,立即查看猫头鹰的身体状况,为其找来食物。随后驱车将该鸟类移交至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在基地,经过救护站工作人员确认,该鸟类系领角鸮,工作人员在检查完身体无恙后,决定先暂养于救助站,待个体稍长大后放归大自然。

自新型生态警务“机制+站点”建设以来,上杭县公安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据了解,领角鸮鸮形目鸱鸮科角鸮属的鸟类,上体偏灰或沙褐,并多具黑色及皮黄色的杂纹或斑块,下体皮黄色,条纹黑色。主要分布于印度次大陆、东亚、中国、日本、东南亚、大巽他群岛及菲律宾。领角鸮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也出现于山麓林缘和村寨附近树林内,主要以鼠类、甲虫、蝗虫和鞘翅目昆虫等为食,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