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廖志添
近日,我市出台《龙岩中心城区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住房“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这是重大政策利好,市民购房、换房迎来契机。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房地产业以“一业带动百业”在改善民生、推进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数十年来,房地产业克服困难、负重前行。对房地产业,我们需要清醒的认识。安居乐业,由“安居”和“乐业”组成。产城人融合,先有“业”,后有“居”。“业”就是与产业化密切联系的实体经济,“居”就是与城市化密切联系的房地产业。城市化与产业化有序互动,必须形成产城人和谐发展的格局。倘若一味地推动城市化进程,房地产业发展带来的商品房供给量增大;与此同时,与实体经济为支柱的产业化发展滞后,影响就业并导致人口减少,降低了居住需求。供给增大、需求降低,不可避免形成商品房闲置现象。
正确认识房地产的属性是很重要的,侧重于房地产的使用价值,此时的房地产供需关系就与当地人口数量相匹配。有实力者往往会把拥有多套房,特别是店铺、豪宅等当成持有财富的重要方式,此时的房地产供需关系倍增。注重房地产的价值,在实践之中会有冰火两重天的反差——在实体经济景气之际,房子好租好售,有增值空间;反之,房子空置率增加并呈现交易数量和价格双下跌的现象。
扎实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和创新并力求突破,《龙岩中心城区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住房“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出台就是好做法。各级政府要从优化营商环境出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基础上,陆续推出扶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组合拳”。
市场主体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摆正位置、提振信心,在苦练内功并求得整体实力提升的基础上,以市场最新需求为导向,从满足人民对生活的美好追求出发,推出“低容高品”的改善性住宅产品,从新生一代的刚性需求出发推出新的住宅产品,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