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彩礼不可“娶”文明新“枫”法来倡

——上杭法院才溪法庭探索破解高价彩礼难题


①法官向群众解答法律条款。

②法庭工作人员联合妇联同志为妇女普法解疑。

③邀请群众到议事站座谈调研高价彩礼治理问题。

④“青年文明号”走进田间地头开展移风易俗宣传。

才溪法庭召开高价彩礼问题治理专题座谈会。

通讯员 黄志鸿 张静 文/图

近年来,天价彩礼问题频频出现在大众视野,引发社会关注。当彩礼过于沾染金钱和物质,甚至形成攀比之风,必然使其“礼”的属性不断弱化,而转化为纯粹的经济负担。这种变化,使传统婚俗逐渐背离了“宜其室家”的美好初衷,成了矛盾冲突的推手,不仅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也不利于文明风尚的培塑弘扬。近期,上杭县人民法院才溪法庭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主题系列活动。

“请进来”座谈

为更全面透彻研究治理高价彩礼难题,才溪法庭发扬“才溪乡调查研究”优良传统,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4月16日,才溪法庭开展“聚焦高价彩礼、构筑模范好‘枫’景”主题的法庭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妇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事调解员等代表来庭座谈,共同交流探讨高价彩礼难题治理。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才溪法庭运用“村规民约”治理高价彩礼的做法经验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条文解读,一起对当前涉彩礼纠纷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探索解决高价彩礼治理、倡导文明新风的新路径、新举措。4月26日,才溪法庭利用集镇圩天便利,依托才溪镇赴圩议事站,邀请镇妇联、镇司法所、镇人大干部召开“一庭两所多部门”联席会,就第一季度彩礼纠纷情况做了综合分析,并细化了涉彩礼纠纷案件化解流程。会后,法庭还热情邀请路过群众畅谈对彩礼的看法,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发挥立法基层联系点汇民意、聚民智的积极作用

“答疑中”止诉

“王女士,你看看这是最新的法律规定,若你所说的情况属实,法院将依此规定进行调查、审理......”在才溪镇乡融庭中,法官正向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适用情况。王女士因婚前与丈夫了解不深,在草率结婚一月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遂起离婚之念,但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执,遂到法庭起诉,在法官细致耐心地解释后,王女士决定撤回起诉,愿意与男方和解协商。

“坚持在解纷中答疑,在诉讼前化解”是才溪法庭普及新法新规,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自涉彩礼纠纷新规实施以来,才溪法庭坚持诉前引导分流,关口前移,依托村居法官、特邀调解员、“一庭两所多部门”解纷主体,通过“妇女微家”“乡融庭”等纠纷调处平台成功化解涉彩礼纠纷5起,将矛盾化解于萌芽,让纠纷止于诉前。

“沉下去”普法

为将高价彩礼治理走深走实,才溪法庭组织法庭干警下沉村居开展普法,将普法队伍“沉下去”,让文明新风观念“强起来”。法庭将法规条文、典型案例编印成册,组织庭内普法志愿队伍“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队员深入景区、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安排村居法官利用农村圩市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点设置普法宣传点,走进群众中开展集中普法、现场答疑。围绕彩礼纠纷中普遍存在的“该不该返”“该返多少”现象,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法律常识宣传单以及普法宣传读物,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破除婚嫁陋习,树立“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始于爱”的婚嫁新风尚。

下一步,上杭法院才溪法庭将不断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倡导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加大治理高额彩礼宣传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营造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