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倡议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更好发挥一二手房市场梯度消费和联动效应,充分激发房地产市场内生动力,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龙岩中心城区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及住房“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现面向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作如下倡议:
积极参与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积极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房产销售服务新模式,为住房“以旧换新”的换房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实惠的服务。
活动方式
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房屋置换意向,签订三方协议。换房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旧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房认购协议,缴纳新房总价款10%的认购金,并锁定该房源。若旧房卖出,换房人按约定办理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手续,认购金转为新房购房款;若旧房未卖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认购金。
有关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优先甄选改善型住宅项目,并提供最优惠的价格参与本次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活动结束后的销售价不得低于本次活动优惠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换房人委托后,应通过多种渠道促进二手房去化,并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最优惠的收费政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公司应掌握、落实住房“以旧换新”服务模式,加强沟通衔接,在新房项目、经纪门店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对接服务换放人。
特此倡议,望踊跃参与、严格遵行!
龙岩市房地产业发展协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