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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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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连城县供电公司关于大灌房屋租赁费结算的公告
请连城县大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租赁期结束起三年内(截止2024年4月30日),到国网连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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