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石应岳:与海瑞齐名的清官
石应岳(1541—1608),明嘉靖二十年(1541)生,字钟贤,号介峰,龙岩县所内坊石埕巷(今新罗区中城街道石厝)人。明隆庆五年(1571)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后授户科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的谏官)、礼科给事中,又先后任南京太仆寺卿、应天府尹、顺天府尹、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其廉洁奉公与明代著名清官海瑞齐名。民间流传“总宪(指海瑞)清似水,京兆(指石应岳)白如霜”之谣,赞颂应天府尹石应岳为官清廉,心志洁白无瑕。
些小谏官尽职守 四次上疏敦节俭
明隆庆五年(1571),石应岳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选读中秘书。补礼科给事中,不久升为户科都给事中,后因父亲去世辞官回家守孝。孝满后,回京担任礼科都给事中。他首次上书,就纠正前人错误,请求朝廷效仿陈与弼事例,为明代早期学者、理学家陈真晟在原籍龙岩(此前人们将陈真晟当作泉州人或镇海人)建祠致祭,在宣传家乡龙岩的同时,引导人们尊崇理学,以教化百姓,改善民间风气。不久又上书请求朝廷遵循祖制,令史官入宫值班供职,以便史书纂修。
万历元年(1573),万历皇帝即位,为了给两宫皇太后举行加徽(尊)号庆典,诏令提取户部和光禄国库银共20万两,以供皇宫支用。时为户科都给事中的石应岳以位微不敢忘国忧精神,封驳圣旨奏章,大胆上《敦节俭、酌经费疏》,认为户部和光禄寺库存银两,按规章制度只能用于军队和国事,不能内供皇宫,如果此次破例,将引发以后一系列的问题,并规谏皇帝带头克勤克俭。不久,掌管皇帝服饰的尚衣监宦官崔敏上奏请买珠宝衣饰,万历皇帝诏令户部负责买办。石应岳再次大胆上书《端好尚停取用疏》,退回圣旨,阻止奢靡采购。为了回避石应岳的谏诤,万历皇帝只好变换名目,又下令户部一季度增支5万两、每年20万两给皇宫使用,并规定“年年如此、永为定规”。石应岳痛感问题严重,这种有意规避皇宫采办限制,变相使透支国库合法化的做法,势必加重赋税,致使民穷财尽,甚至动摇国家根基。因此,他“不避斧钺之诛”,再次冒死进谏,呈上《节取用以苏民困疏》,指出国家财政困难严重局面,规谏皇上节俭开支,并毫不留情地指出“皇上只知道京库有数百万银两,不知道天下人括室鬻子、十室九空的局面!”石应岳连上三疏,连续3次驳回涉及皇帝、皇室开支诏书,使万历皇帝颜面尽失,恼羞成怒。
正当石应岳面临杀身之祸时,突然天上同时出现彗星和日食天象。这是古代皇帝最忌讳的“不祥”征兆,在他们眼中,出现彗星、日食是上天给予国家和帝王的警示,或是对灾难的启示,意为帝王行为无常、德行有亏。石应岳趁此机会,再冒死呈《慎交修以答天意疏》,恳请万历皇帝“反思警悟,痛改前非”。为了避免上天降下灾祸、维护自己的圣德,万历皇帝强压下心中怒火,接受石应岳劝谏,谕旨减少额外支出,约束后宫嫔妃奢靡挥霍。
万历十年,万历皇后生了皇太子,举朝欢庆。皇帝一时高兴,要破例提拔对皇后生太子有护理、助产之功的太医院太医钱增等一批人当官。石应岳又引经据典,认为这样即兴提拔有违明朝官吏任免制度,上疏强力谏止。万历皇帝恐舆论哗然,只好作罢。
当时,明朝藩王不能获得封地,也不能掌管百姓,并且不能从事士农工商活动甚至科举活动。他们生存的唯一依赖是朝廷俸禄及恩赐。石应岳考虑到随着皇室宗藩的不断繁衍,禄食将难以为继。因此于万历二年(1574),上疏请求开放藩禁,对不系赐名授爵者,尽予放开限制,准许这些皇族后裔从事士农工商四民之业,准予他们参加科举入仕。
石应岳看到百姓的劳苦生活,上书请求朝廷体念百姓的苦境,减免旧饷。同时,反对漕粮改折(指将江南漕运京师的税粮改用银两来替代),并对货币制度改革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提出需要加强边关粮草储存。
身居要职扬正气 恩威并济倚东南
石应岳从户部调任北京太仆寺(明朝掌管马政的最高机关)少卿(正四品),不久升任南京太仆寺长官。作为当时最有钱势的部门,他从不以权谋私,而是秉公执法,进一步严格规范马政工作。在任期间,上书请求豁免江南百姓积欠的三万四千余担草料,以加强皇家德治声誉。
之后,石应岳先后晋升应天府(今南京市,为明太祖定的首都)、顺天府(今北京市,为当时首都)府尹(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品秩正三品,可谓位高权重。但石应岳虽身居“两京”要职,却明德慎罚,不畏权贵,秉公执法。
在石应岳担任应天府府尹期间,当时著名清官海瑞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俗称“总宪”)。两人脾性相似,交往密切,在当地廉洁奉公,关爱百姓。针对南京官场的松散风气,两人以雷霆手段,肃官倡廉,使大批贪官污吏望风解绶辞官,官场风气大为好转,为世人留下“总宪清似水,京兆白如霜”之赞誉。
在顺天府上任伊始,正值潞王朱翊镠(yìliú)要前往封地定居、进行管理统治的时候。因为是亲弟弟,万历皇帝不但将京城的大量庄田、房产、店面赏赐给他,还想毫无节制地给予这位藩王赏赐。但石应岳坚持朝廷律例,严格缩减、合理供给,不徇私情、秉公办案,受到朝廷上下的一致好评。
万历十七年(1589)六月,顺天府尹石应岳升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协理院事,职位显要,掌沿江诸屯军卫、领上下江防。他赏罚分明、恩威并施,内外兼筹,一丝不苟。为了降低国库支出,禁止向新任官员馈赠礼物,同时节约开支,免去官府公共食堂。沿江诸屯军卫及上下江防大小官吏对他严谨的作风无不感到畏惧,军队官兵又因他的关心无不感到春风拂面。他恩威并济,一时官场、军队风气大为改善,被人们称作东南地带可以依靠的人(“东南倚为长城”)。他还辅助同僚,为吴英等人的冤狱平反,人们无不拍手称快;对触犯刑律的明宗室处以国法,使权贵畏惧!
万历十八年(1590)七月,石应岳提督操江任满,迁兵部侍郎,他与兵部尚书共同谋划,未雨绸缪,严格遴选将士,积极训练士兵,使倭寇难以作乱,众人都佩服石应岳的深谋远虑。
应天府里传佳话 石氏家风代代传
石应岳从给事中到都察院提督操江、协理院事,始终保持从容气度、浩浩正气,这与其慈母的谆谆教诲、良好的家风密切相关。石应岳母亲林氏出生于名门,祖父是浙江参政林瑜。林氏嫁入石家后,向有鸡鸣待旦(天不亮就起床)、相夫教子之贤。而且她注重亲情教育,以先贤故事陶冶孩子的道德情操,循循善诱儿子为人处世的道理。石应岳为人至孝,无论到哪里做官,皆奉养母亲随行。石母品行卓冠女流,她告诫石应岳:做官是积累钱财还是积累德行呢?积累钱财后,德行就会远离你。石应岳谨遵母亲的教诲。
有一年,石应岳从地方官提任京官。当时官场腐败,凡京官过境,途经县的地方官都要送“常规银”:少则二三十两,多则一二百两甚至三四百两。石母看在眼里,忧在心头。她及时告诫石应岳,为官讲究“清、慎、勤”三字。石应岳顿悟,立即轻车简从,谢绝一切迎送,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京城就职。到任后,他廉洁为官,拒贿却赠,勤于政务,爱民如子,“甚得民心”。
石母63岁生日时,因石应岳任应天府尹无法回乡为母亲做寿,只能望云思乡祝寿。一时南京城内文武百官纷纷前来祝颂,并公推与府尹相交最厚、关系最亲近的“总宪”海瑞写一文为石母祝寿。海瑞在祝寿文中盛赞石母培养出德才能碑俱佳的优秀儿子,并称石应岳九德咸备,吏治清明,嫉恶如仇,见贤思齐,万众仰望。这些都是石母慈训的结果,石母与古代教子有方的那些贤母一样伟大!宰相赵用贤更是称赞石母“始终依其廉俭,朝晡食不兼簋,翟冠褕衣,屏不以御”(始终保持廉俭习性,每日粗茶淡饭,不穿戴名贵华丽的服饰)。石应岳之后,石氏子孙一直秉承善良为本、助孤解困、讷言敏行、守法安分、清廉为官、清白为民的良好家风,代代相传。
晚年石应岳以母亲年老多病为由,几次告老回乡,皇帝一再慰留。这时,有好事者吹毛求疵,石应岳则高兴地说:“现在开始,我这身子归我的亲人所有了”。有旨晋京任职,但石应岳不恋官场,毅然辞官回家。回乡后,他常与家乡父老谈论农事,“奉身甚约,处世甚温”,从不炫耀自己曾担任过朝廷要职的经历,并为乡亲做了很多好事。
万历三十六年(1608),石应岳在龙岩病逝,享年67岁。他虽为官数十年,却两袖清风,没有积蓄,“死后家甚贫”,唯有遗著《石司徒奏议》和《石司徒文集》各卷刊行于世。万历皇帝得到石应岳辞世急报,钦派参议闵梦得赶到龙岩,集龙岩文武官员恩赐祭葬,谥封他为户部尚书。钦谕云:一辞明节,清风仅有图书。石应岳的儿子石维砺(任琼州通判)、长孙石蕴璞按照明朝恤典,赐恩赠户部尚书。从此,龙岩石氏“柱国第”一门三尚书的故事,流传至今。
曾两任首辅的大学士、福州人叶向高寄怀石应岳云:“曾持正色(任监察职务)领千官,清俭勋名(功名)百代看。补衮(补救规谏帝王的过失)有年深主眷(皇上的恩宠),买山何处觅身安。羽书(紧急军事文书)辽左关忧切,颇牧禁中筹策难。闻道苍生思谢傅,好凭宾从劝加餐”。明代名宦黄道周还专门为石应岳立传。
石应岳故居位于石埕巷,仅存“柱国第”老厝。2018年3月,龙岩市启动“美丽巷道”石埕巷提升改造工程,相继建成石埕巷牌楼、巷碑牌、三尚书浮雕、名仕榜等,白墙、青瓦、绿植相映成趣,石埕巷旧貌换新颜。2022年,《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龙岩廉贤,红土清风》,石埕巷被百姓称为“廉巷”。龙岩市纪委监委、新罗区纪委监委将石应岳故事编入《岩城话廉·闽西清廉故事辑》,作为孝廉文化学习教育阵地。因石母教子有方的缘故,当地妇女组织又把它作为家风家教的好例子。
(执笔:中共新罗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刘可明 阙晓雪 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