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不思悔改锒铛入狱
近日,新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新罗区法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经查明,黄某在2020年12月15日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持续进购烟花爆竹,在其位于长汀县某镇某食品商行进行售卖。截至案发,黄某累计向他人采购烟花爆竹6万多元,其中未售出被扣押的烟花爆竹112件。
另查明,早在2015至2017年期间,黄某就曾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其不思悔改,依然心存侥幸。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经营者只有获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销售。许可证过期后必须申请延期,否则属于无证经营。黄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讯员 沈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