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育云辞去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4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因机构改革,接受吴育云辞去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因机构改革,接受吴育云辞去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