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龙岩城区供水价格有变
记者从龙岩发改委微信公众号获悉: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1.6元/吨调整至1.8元/吨(含0.08元/吨水资源费,下同)。非居民用水(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生态用水、消防用水等)由现行1.9元/吨调整至2.2元/吨。特种用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等)价格由现行2.5元/吨调整至2.9元/吨。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级差由1:1.5:2调整为1:1.5:3。居民阶梯分档水量由按月累计用水量分档改为按年累计用水量分档,第一阶梯由月用水量0-25吨(含)改为年用水量0-300吨(含);第二阶梯由月用水量25-35吨(含)改为年用水量300-420吨(含);第三阶梯由月用水量35吨以上改为年用水量420吨以上。
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合表户居民用水价格在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0.1元/吨,不执行阶梯水价。居民阶梯水量每户按5口人计算,超过5人的,每增加1人,居民户可凭户口簿、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社区证明申请在年度阶梯水量基础上增加60吨。
另外,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户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终端水价基础上加收0.1元/吨,不执行阶梯水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用水价格按调整的第一档阶梯水价80%执行,并给予每户每月免费用水5吨。扫描微信二维码,查看更多详情......
(原文源自“龙岩发改委”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