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1月29日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旬在龙岩召开,会期初定3天。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龙岩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关于龙岩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或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时间作出调整的,授权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