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起案件 恢复一片青山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推进案后生态修复,为巩固和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筑牢新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2021年11月,新罗分局查明龙岩市有两家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矿业公司”)在新罗区曹溪街道崎濑村“小娘坑”山场内非法占用林地85.3亩用于公司建设,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新罗分局对两家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发后,新罗分局多次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案后生态修复整治效果组织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修复手段从传统“补种复绿”向代偿修复、异地修复、林业碳汇损失赔偿全面修复等拓展,促使涉案企业及时、有效地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公安机关会同林业部门与“两矿业公司”签订生态恢复责任状,制定就地复绿和异地补植计划,指定主办民警作为监督责任人,按照责任书中的时间节点督促“两矿业公司”在指定时间内对矿区内部分闲置的建筑物进行拆除,恢复林业生产种植条件,并补种树木、花卉、草皮等植物进行复绿。现已完成林地面积103.54亩、非林地面积51.25亩的修复项目,创建了全省首个“案后生态环境损害示范基地”。
截至今年10月31日,“两矿业公司”缴纳生态功能损失赔偿款7179732元,完成生态修复并达到省级验收标准,曾经满目疮痍的矿场、工棚,经过综合治理、绿化造林,如今郁郁葱葱、焕发出生机活力。
据了解,这起案后生态修复是全省首例破坏森林生态向当事人收取碳汇补偿金的典型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张菡珏 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