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检察院:
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近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围绕开展好第二批主题教育,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走进辖区内的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生产、污水排放、集中处理等情况,并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案件,认真向企业人员讲解生产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违法风险点,切实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生态环保意识。
“近年来,我院立足职能全力筑牢生态保护防线,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该院检察长李坤然表示,连城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高质量履职,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
2020年6月,某生产表镜公司管理人员屈某将公司切割蓝宝石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油沉渣直接在厂区内露天焚烧,当日即被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连城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屈某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污染了环境。检察官对屈某进行释法说理,促成屈某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屈某自愿承担了全部环境应急处置费,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连城县检察院运用“补植复绿”,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332万余元。通过刑事打击、补植复绿、要求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等措施,既让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付出沉重代价,也形成有效震慑。
连城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围绕与水生态密切相关的涉林、涉水及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两法衔接”等工作为切入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同时,积极融入“两地四县”闽江源生态保护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活动,推进清流、宁化、长汀、连城重点生态区域的联防联治,构建闽江源区域性生态安全屏障。
(通讯员 黄水林 林丽花 江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