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罗姝 钟德强 通讯员 苏鑫楠)22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研究出台的《实施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提出13条措施,进一步引导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检察责任,促进我市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提出,龙岩市两级检察院要树牢导向与践行理念并进,勇担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治责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民营企业案件;打击犯罪与护航发展并重,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严惩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着力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另一方面,健全完善涉企案件统一办理机制,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法律监督与延伸服务并举,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抓住民营企业关注的执法司法不公和权益保障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同时,注重前伸后延职能,深化检察服务民营企业机制。
据悉,市检察院设立涉企案件办理中心,落实上下一体联动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工作指引,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精准服务企业发展。